根据《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强县的实施意见》(德委发〔2018〕20号),我县开展了2020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,经个人申报、镇(街道)或主管部门受理、审核部门初审、县人社局复审、县委人才办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,现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。
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对象的认定情况存在异议,均可以书面、电话、来访等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。受理电话:0572-8289273,0572-8060153。
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1月27日